2007年2月16日 星期五

愛一個人, 是一種感覺 ~ 不愛一個人, 卻是事實檢舉

有一天,女孩問男孩:為什麼你會喜歡我?為什麼你會愛我?
男孩:我說不出理由,但是我是真的喜歡妳、愛妳!
女孩:妳連喜歡我的理由都說不出來,你怎麼喜歡我?怎麼愛我?
男孩:我說不出理由,但是我能證明。
女孩:證明?不管,你一定要給我你愛我的理由,我朋友的男朋友
都能說出愛他的理由,為什麼你不可以?
男孩:因為你很漂亮,因為你的聲音甜美, 因為你細心,因為你體貼,
因為你善解人意,因為你的笑容,因為你的一舉一動......

幾天後,女孩不幸的在一場車禍中成為植物人。男孩將一封沾滿淚水的
信放在女孩病床旁櫃子上,信的內容:
因為你很漂亮,所以我愛妳。現在的妳漂亮嗎?不,所以我不愛妳。
因為你的聲音甜美,所以我愛妳。現在的你能開口嗎?不,所以我不愛妳。
因為你細心,因為你體貼,因為你善解人意,所以我愛妳。現在的你能表
現的出來嗎?不,所以我不愛妳。
因為你的笑容,因為你的一舉一動,所以我愛妳。現在的妳能笑嗎?現在
的妳能動嗎?不,所以我不愛妳。
如果我愛你需要理由,現在的妳,沒有讓我愛妳的理由,所以我不愛妳。
我愛你需要理由嗎?不,所以,我依然愛妳。

有人問:你為什麼愛一個人?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愛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愛一個人。
愛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;不愛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
分泌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對方。

只有當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她的原因,因為我開始挑剔。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越去挑剔,越多缺點,
我們便可以說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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